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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行政審批局關于花園路南側、昌盛東路東側地塊保障性安居工程核準的批復 常行審核準〔2022〕2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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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經濟開發(fā)區(qū)行政審批局: 你單位《常州經開區(qū)行政審批局關于常州市天禧置業(yè)有限公司花園路南側、昌盛東路東側地塊保障性安居工程項目核準的請示》(常經審〔2022〕2號)及相關文件收悉。經研究,現就有關事項批復如下: 一、為優(yōu)化住房供給結構,促進市場供需平衡,依據《行政許可法》、《企業(yè)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條例》,同意實施花園路南側、昌盛東路東側地塊保障性安居工程。 項目單位為常州市天禧置業(yè)有限公司。 二、該項目建設地點位于花園路南側、昌盛東路東側(HL061006)地塊。 三、該項目新增用地55916平方米,總建筑面積163065平方米,其中地上計容建筑面積123015平方米,包括住宅建筑面積112339平方米(6幢27F、2棟26F)、商業(yè)建筑面積4611平方米(2幢2F)、公益性菜場建筑面積4000平方米(1幢2F)、公建配套用房及其他建筑面積206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積40050平方米(1F);同步實施道路、綠化、水、電、氣、地上地下車位等配套工程。 四、項目總投資78139.38萬元,資金由常州市天禧置業(yè)有限公司自籌解決。 五、請認真落實安全、環(huán)保、資源利用等各項措施,嚴格做好相關工作。 六、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的規(guī)定,項目的勘察、設計、建安、監(jiān)理以及重要設備、材料等采購活動應當依法進行。 七、按照相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核準項目應附前置條件的相關文件分別是:花園路南側、昌盛東路東側(HL061006)地塊建設工程設計方案總平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jié)能承諾表。 八、如需對本項目核準文件所規(guī)定的建設地點、建設規(guī)模、主要建設內容等進行調整,請按照《企業(yè)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條例》的有關規(guī)定,及時提出變更申請,我局將根據項目具體情況,作出是否同意變更的書面決定。 九、項目開工建設前,依據相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辦理規(guī)劃許可、資源利用、安全生產、環(huán)評等相關報建手續(xù)。 十、項目予以核準決定或者同意變更決定之日起2年未開工建設,需要延期開工建設的,需在2年期限屆滿的30個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請延期開工建設。開工建設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長不得超過1年。在2年期限內未開工建設也未向項目核準機關申請延期的,該核準批復自動失效。 (項目代碼:2207-320400-04-01-772011) 常州市行政審批局 2022年7月6日 (此件公開發(fā)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