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稱: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工貿行業(yè)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檢查及整改工作的指導意見
索 引 號:014110243/2021-00046
主題分類:安全生產 體裁分類:通知 組配分類:安全生產 市應急管理局:本機關政策文件
文件編號:常應急〔2021〕18號
產生日期:2021-06-23
發(fā)布機構:市應急管理局
發(fā)布日期:2021-06-23
廢止日期:
內容概述: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工貿行業(yè)重大生產安全事故
隱患檢查及整改工作的指導意見
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工貿行業(yè)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檢查及整改工作的指導意見

常應急〔2021〕18號

各轄市(區(qū))應急管理局、常州經開區(qū)政法和應急管理局:

為進一步規(guī)范我市工貿行業(yè)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檢查及整改工作,根據(jù)《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guī)定》(國家安監(jiān)總局令第16)《關于印發(fā)<常州市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掛牌督辦制度(試行)>的通知》(常安〔202030號)等文件要求,現(xiàn)制定如下指導意見。

一、持續(xù)加強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

(一)加強隱患自查自改。生產經營單位要根據(jù)國家應急管理部制定的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判定標準,認真組織開展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的排查工作,對排查出的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要按規(guī)定及時報告,并按照資金、責任、時限、措施、預案等五落實要求及時排查治理,排查治理過程中,應當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防范事故發(fā)生。

(二)加強監(jiān)督執(zhí)法檢查。各級應急管理部門在執(zhí)法計劃檢查、雙隨機執(zhí)法檢查、四不兩直檢查、專項執(zhí)法檢查過程中要將生產經營單位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整改情況作為監(jiān)督檢查的重要內容,對在監(jiān)督檢查中發(fā)現(xiàn)的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要嚴格落實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治理督辦制度,及時建立臺賬,跟蹤督辦,確保隱患整改到位。一時難以判定,需組織集體討論或邀請專家論證的,在論證結束后,應及時下達相關執(zhí)法文書。

(三)強化隱患現(xiàn)場管控。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應當從危險區(qū)域內撤出作業(yè)人員,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員,設置警戒標志,暫時停產停業(yè)或者停止使用,堅決防范生產安全事故的發(fā)生。對本地區(qū)、本行業(yè)領域危險性較大、治理難度較高、可能造成嚴重后果或較大社會影響的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可提請本級安委會或上報上級安委會掛牌督辦。

二、明確規(guī)范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整改流程

(一)落實整改主體責任。生產經營單位應落實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治理和防控的主體責任,對于查處的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應立即組織制定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治理方案,經主要負責人簽字后實施。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治理方案的制定聘請設計單位和相關領域專家進行指導。治理方案應包括以下內容:治理的目標和任務;采取的方法和措施;經費和物資的落實;負責治理的機構和人員;治理的時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等內容。

(二)組織項目設計診斷。對查處過程中存在涉及設備設施、平面布置等方面的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詳見附件),且未經正規(guī)設計的(沒有設計或者承擔設計的單位不具備相應資質)或掛牌督辦的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生產經營單位必須委托具備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進行設計安全診斷。設計單位應當與所診斷的生產經營單位簽訂技術保密協(xié)議書,對診斷檢查發(fā)現(xiàn)的問題和隱患提出整改意見和建議,編(繪)制符合技術標準規(guī)范的相關圖表(主要包括:總平面布置圖,生產裝置(設施)、安全設備設施平面布置圖,主要設備設施一覽表等),形成安全診斷報告書,并對診斷結論負責。

(三)開展專項驗收評價。生產經營單位對照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治理方案和設計安全診斷報告書的要求開展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整改治理。整改完成后,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安全評價機構對整改治理情況進行專項驗收評價,出具專項驗收評價報告,并對評價結論負責。專項驗收評價報告內容參照AQ8003-2007《安全驗收評價導則》,主要包括: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具體情況;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產生的原因;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的危險、有害因素的辨識與分析;相關法律法規(guī)、標準、規(guī)范;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的治理方案;評價對象設計情況;評價對象的分析評價;安全對策措施建議;治理效果及安全驗收評價結論;診斷圖紙等。

三、嚴格落實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閉環(huán)程序

(一)組織審查驗收。生產經營單位組織包括設計、評價、主要設備廠家、施工等單位相關人員及企業(yè)負責生產、安全等部門相關人員開展竣工驗收,并邀請至少3名市級以上專家分別對設計安全診斷報告書、專項驗收評價報告及現(xiàn)場整改情況進行核查,形成驗收結論意見,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在驗收意見上簽字確認。專家組成員應滿足相關行業(yè)領域專業(yè)要求(金屬冶煉類應選擇冶金、機械、電氣等行業(yè)領域專家,粉塵涉爆類應選擇機械、電氣、材料、粉塵行業(yè)領域專家)。

(二)提出復產申請。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竣工驗收合格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向屬地應急管理部門提出恢復生產的書面申請,申請報告應當包括整改治理方案、安全診斷報告書、安全評價機構出具的評價報告、驗收意見。屬地應急管理部門對生產經營單位提供資料的完整性及評價報告結論進行審查。經確認同意后,有關設備設施方可投入生產或者使用,生產經營單位方可恢復生產經營。涉及掛牌督辦的按照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掛牌督辦程序予以銷號。

(三)加強監(jiān)督檢查。開展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設計安全診斷和專項驗收評價的中介機構必須按照常州市中介機構管理的相關規(guī)定,及時將報告書上傳至市應急管理局應急管理指揮信息系統(tǒng)中介機構管理系統(tǒng)模塊。各地區(qū)對屬地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整改情況的抽查納入當年度監(jiān)管執(zhí)法檢查的重點。同步對設計單位和評價機構的服務質量進行考評,對存在問題的中介機構采取處罰、約談、通報等形式進行嚴肅處理,通過信用管理嚴格規(guī)范服務行為。

 

附件:工貿行業(yè)設備設施、平面布置類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

      患目錄(第一批)

 

 

 

     常州市應急管理局

2021430

 

 

 

(信息公開形式:主動公開)

常州市應急管理局辦公室                      2021430日印發(fā)  

附件

工貿行業(yè)設備設施、平面布置類

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目錄(第一批)

 

一、存在粉塵爆炸危險的行業(yè)領域

1.粉塵爆炸危險場所設置在非框架結構的多層建構筑物內,或與居民區(qū)、員工宿舍、會議室等人員密集場所安全距離不足。

2.可燃性粉塵與可燃氣體等易加劇爆炸危險的介質共用一套除塵系統(tǒng),不同防火分區(qū)的除塵系統(tǒng)互聯(lián)互通。

3.干式除塵系統(tǒng)未規(guī)范采用泄爆、隔爆、惰化、抑爆等任一種控爆措施。

4.鋁鎂等金屬粉塵及木質粉塵的干式除塵系統(tǒng)未規(guī)范設置鎖氣卸灰裝置。

5.在粉碎、研磨、造粒等易于產生機械點火源的工藝設備前,未規(guī)范設置去鐵、石等異物的裝置。

二、冶金行業(yè)

1.會議室、活動室、休息室、更衣室等場所設置在鐵水、鋼水與液渣吊運影響的范圍內。

2.吊運鐵水、鋼水與液渣起重機不符合冶金起重機的相關要求;煉鋼廠在吊運重罐鐵水、鋼水或液渣時,未使用固定式龍門鉤的鑄造起重機,龍門鉤橫梁、耳軸銷和吊鉤、鋼絲繩及其端頭固定零件,未進行定期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未及時整改。

3.冶煉、熔煉、精煉生產區(qū)域的安全坑內及熔體泄漏、噴濺影響范圍內存在積水,放置有易燃易爆物品。

4.煤氣柜建設在居民稠密區(qū),未遠離大型建筑、倉庫、通信和交通樞紐等重要設施;附屬設備設施未按防火防爆要求配置防爆型設備;柜頂未設置防雷裝置。

三、有色行業(yè)

1.吊運銅水等熔融有色金屬及渣的起重機不符合冶金起重機的相關要求;橫梁、耳軸銷和吊鉤、鋼絲繩及其端頭固定零件,未進行定期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未及時處理。

2.會議室、活動室、休息室、更衣室等場所設置在銅水等熔融有色金屬及渣的吊運影響范圍內。

3.銅水等高溫熔融有色金屬冶煉、精煉、鑄造生產區(qū)域的安全坑內及熔體泄漏、噴濺影響范圍內存在非生產性積水;熔體容易噴濺到的區(qū)域,放置有易燃易爆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