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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發(fā)展改革委關于通江南路、崇文路交叉口東南側地塊配套工程項目建議書的批復 常發(fā)改行服〔2020〕4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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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
你局報來的《關于提請審批通江南路、崇文路交叉口東南側地塊配套工程項目建議書的請示》(常住建〔2020〕4號)及相關資料收悉。經(jīng)研究,批復如下: 一、為完善城市道路路網(wǎng),滿足日益增長的交通需求,原則同意你局申報的通江南路、崇文路交叉口東南側地塊配套工程項目建議書的主要內容和初步方案,并由你局下屬常州市市政工程管理中心負責實施通江南路、崇文路交叉口東南側地塊配套工程。 二、主要建設內容 該工程主要包括北郊新村路及其他相關配套市政設施工程。北郊新村路西起崇文路,東至健身北路,道路全長280米,一般路段道路總寬12米。工程同步實施雨水、污水、給水、燃氣、信息、供電等各類管線以及交通標志標線、信號燈、智能交通及路燈等配套工程。 三、該工程匡算總投資1058萬元。
四、請嚴格按照基本建設程序,抓緊辦理各項前期手續(xù),在可行性研究階段,認真做好與相關部門的銜接工作,優(yōu)化工程建設方案,落實資金籌措,在此基礎上,認真編制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報我委審批。 五、本批復僅作為項目建設單位開展前期工作的依據(jù),不得以此進行招投標工作,未經(jīng)本委批復同意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且未履行完各項法定手續(xù),項目不得開工建設。 六、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的規(guī)定,該項目為依法必招項目,本項目的勘察、設計、建筑、安裝、監(jiān)理以及重要設備、材料等采購活動應依法進行??尚行匝芯繄蟾嬷袘磭矣嬑?號令的規(guī)定增設招標專章??裳芯幹魄?,本項目的勘察、設計需先行招標的,應先報送設計招標方案。 (項目編碼:2020-320404-48-01-301158) 常州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0年1月8日 (此件公開發(fā)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