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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調(diào)整我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有關支持政策的通知 | |||||||||
為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有關支持積極生育政策和人才政策的要求,進一步發(fā)揮住房公積金在住房保障方面的作用,經(jīng)常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同意,現(xiàn)就調(diào)整我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有關支持政策通知如下: 一、提高多孩家庭貸款額度 符合我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且遵守國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首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且借款人均無購房類住房公積金使用記錄,貸款額度在可貸額度的基礎上分別增加20萬元、30萬元。 二、擴大人才貸款政策支持范圍 我市引進的博士研究生,首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且借款申請人均無購房類住房公積金使用記錄的,最高貸款額度為120萬元。 我市引進的35周歲以下碩士研究生,首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且借款申請人均無購房類住房公積金使用記錄的,最高貸款額度為70萬元,其他共同借款申請人若有符合貸款條件的,最高貸款額度為100萬元。 本通知規(guī)定的多孩家庭貸款政策與人才貸款政策不得同時享受,且不得與我市其他住房公積金貸款支持政策同時享受。 本通知由常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負責解釋。 本通知自2023年4月10日起施行,未盡事宜仍按我市現(xiàn)行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執(zhí)行。 常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23年4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