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稱:關于轉發(fā)新增和調整我市“應檢盡檢”重點人群的通知
索 引 號:014109488/2022-00209
主題分類:義務教育 體裁分類:通知 組配分類:教育、科技 市教育局:本機關政策文件
文件編號:常教監(jiān)管〔2022〕11號
產生日期:2022-07-14
發(fā)布機構:市教育局
發(fā)布日期:2022-07-19
廢止日期:
內容概述:轉發(fā)新增和調整我市“應檢盡檢”重點人群
關于轉發(fā)新增和調整我市“應檢盡檢”重點人群的通知

常教監(jiān)管〔2022〕11號

各轄市(區(qū))教育局、常州經(jīng)開區(qū)社會事業(yè)局,局屬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疫情防控工作,強化重點人群管理,現(xiàn)將常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綜合工作組《關于新增和調整我市“應檢盡檢”重點人群的通知》(常疫指綜發(fā)〔2022〕22號)轉發(fā)給你們,請遵照文件要求認真貫徹執(zhí)行,并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全市義務教育階段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暑期不得開展培訓活動,工作人員核酸檢測頻次為每3日開展一次。
  2.高中階段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常州市青少年活動中心工作人員,核酸檢測頻次為每3日開展一次,參加培訓的學生須持72小時以內的核酸陰性報告。
  3.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做好機構人員的排查摸底,7月15日前將人員信息納入“城市免疫感知平臺”。
  各地要提高思想認識,及時將機構重點人群核酸檢測要求傳達到每個機構、每位工作人員,確保工作人員按規(guī)定頻次開展核酸檢測;加強對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管理和日常巡查,確保每周對培訓機構巡查全覆蓋;加強對機構違反疫情防控要求的處罰力度,確保培訓機構不發(fā)生聚集性疫情。
  

  附件:關于新增和調整我市“應檢盡檢”重點人群的通知(常疫指綜發(fā)〔2022〕22號)

常州市教育局

2022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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