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稱:關于印發(fā)《常州市重大項目設備投入獎勵實施辦法》的通知
索 引 號:014109453/2020-00047
主題分類:其他 體裁分類:通知 組配分類:其他 市工信局:本機關政策文件
文件編號:常工信投資〔2020〕258號
產生日期:2020-09-14
發(fā)布機構:市工信局
發(fā)布日期:2020-09-25
廢止日期:
內容概述:印發(fā)《常州市重大項目設備投入獎勵實施辦法》
關于印發(fā)《常州市重大項目設備投入獎勵實施辦法》的通知

常工信投資〔2020〕258號

各轄市(區(qū))發(fā)改局(重大項目辦)、工信局、財政局,常州經開區(qū)經發(fā)局(重大項目辦)、財政局:

       為貫徹落實《中共常州市委 常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在全市開展“重大項目強化攻堅年”活動的實施意見》(常發(fā)〔2020〕4號)精神,支持重大項目加快有效投入,市發(fā)改委(重大項目辦)、工信局、財政局聯(lián)合研究制定了《常州市重大項目設備投入獎勵實施辦法》,現(xiàn)印發(fā)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附件:常州市重大項目設備投入獎勵實施辦法

                               2020年9月14日

  (此件主動公開)

附件:

常州市重大項目設備投入獎勵實施辦法

       為貫徹落實《中共常州市委 常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在全市開展“重大項目強化攻堅年”活動的實施意見》(常發(fā)〔2020〕4號)精神,支持重大項目加快有效投入,制定本辦法。

       一、適用范圍

       本辦法獎勵的對象是指列入常州市重大項目庫、技術設備投入超億元技改項目庫的市重大產業(yè)類項目。

       二、獎勵條件和標準

       列入常州市重大項目庫、技術設備投入超億元技改項目庫的市重大項目,在竣工或投產后進行設備投入獎勵。對屬于智能制造裝備、新能源汽車及汽車核心零部件、新一代信息技術、新材料、新醫(yī)藥及生物技術等五大戰(zhàn)略性新興產業(yè)的項目,最高按照設備投入的12%獎勵,單個項目獎勵不超過1000萬元;對其他項目,最高按照設備投入的6%獎勵,單個項目不超過600萬元。

符合獎勵條件的項目每個項目只獎勵一次,同時列入兩個庫的項目不重復獎勵,項目分期實施的,不重復獎勵。同一企業(yè)的同一項目已享受國家、省財政專項資金支持的,不重復獎勵。

       三、獎勵程序

       根據(jù)項目建設進展情況,于次年年初實施獎勵。

       1. 確定竣工或投產項目清單。市發(fā)改委(市重大項目辦)每年末根據(jù)市重大產業(yè)類項目進展情況,確定竣工或投產項目清單。市工信局根據(jù)技術設備投入超億元技改項目進展情況,確定竣工或投產項目清單。

       2.項目實施單位申報??⒐せ蛲懂a項目實施單位于次年1月31日前向所在地工信部門提交設備投入獎勵申請材料(具體以申報通知為準)。

       3.各地區(qū)部門初審上報。各轄市(區(qū))工信部門,常州經開區(qū)工信部門匯總后,會商同級發(fā)改、財政等部門,形成一致意見,上報市工信局。

       4.市級部門審核。市工信局委托第三方機構對申報項目在實施期內的設備及工控軟件投入等開展專項審計,組織有關專家,并會同市發(fā)改委(市重大項目辦)、市財政局等部門,對項目是否屬于五大戰(zhàn)略性新興產業(yè)、是否符合獎勵條件等進行會商,在會商一致的基礎上提出獎勵意見。

       5.下達資金獎勵文件。市級部門會商形成的獎勵意見報市委市政府同意后,由市工信局聯(lián)合相關部門下達資金獎勵文件。

       四、承擔機制

       市、轄市(區(qū))、常州經開區(qū)具體承擔辦法按照財政體制研究確定。

       五、監(jiān)督檢查

       各地要完善和規(guī)范申報項目推薦程序,科學公正地組織本地區(qū)的項目申報,主動接受紀檢監(jiān)察機構對項目組織申報全過程的監(jiān)察和監(jiān)督。

       六、其他事項

       本辦法由常州市工信局負責解釋。本辦法自發(fā)文之日起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