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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下達2024年度60周歲以上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傳習補助資金的通知 常文廣旅〔2024〕123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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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轄市、區(qū)文體廣電和旅游(文化體育和旅游)局,常州經開區(qū)教育和文體旅局,市文化館(市非遺保護中心): 為深入實施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發(fā)展工程,進一步提升我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傳承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江蘇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辦法》《常州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文件精神,并結合我市2024年度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專項經費預算情況,通過各轄市區(qū)局、市非遺保護中心組織代表性傳承人傳習補助資金申報工作。經審核,本年度全市共有123名60周歲以上市級非遺代表性傳承人符合傳習補助資金申請要求,確定發(fā)放傳習補助經費共計12.3萬元,具體補助對象見附件。 特此通知。
附件:2024年度60周歲以上市級非遺代表性傳承人傳習補助資金明細表 常州市文化廣電和旅游局 2024年10月22日 (此件公開發(fā)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