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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發(fā)展改革委關于常州市公安局移動終端社交應用數據爬蟲工具購買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 常發(fā)改行服〔2020〕146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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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
你局報來的《關于提請審批“常州市公安局移動終端社交應用數據爬蟲工具購買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請示》(常公發(fā)〔2020〕101號)及相關資料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為有效應對當前圍繞微信、QQ等社交媒體滋生的新的、區(qū)別于傳統(tǒng)的作案、維權方式,破解違法犯罪活動、利益群體線上線下聯(lián)動常態(tài)的現狀,原則同意你局網絡安全保衛(wèi)支隊實施常州市公安局移動終端社交應用數據爬蟲工具購買項目。 二、主要建設內容 該項目主要建設內容包含:常州市公安局移動終端社交應用數據爬蟲工具包括數據匯聚平臺、前端采集工具、項目用流量卡等。 三、總投資及資金來源 該項目估算總投資80萬元,資金來源為科技強警經費。 四、請你局嚴格按照基本建設程序,抓緊做好各項前期工作。 五、該項目為依法必招項目,必須依法招標;項目系統(tǒng)集成、軟件、硬件設備等應嚴格按核定的招投標方案組織招標工作。本項目須待相關前期手續(xù)審批完成后方可實施。 (項目編碼:2020-320411-65-01-362207) 常州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0年9月28日 (此件公開發(fā)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