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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公布第五批常州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代表性傳承人的通知 常文廣旅〔2024〕81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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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轄市、區(qū)文體廣電和旅游(文化體育和旅游)局,常州經開區(qū)教育和文體旅局,市非遺保護中心: 為進一步加強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隊伍建設,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傳承,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江蘇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條例》和《常州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經逐級推薦、專家評審、社會公示、復核審定等程序,常州市文化廣電和旅游局研究確定了第五批常州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代表性傳承人,現(xiàn)予以公布。 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是非物質文化遺產的重要承載者和傳遞者,掌握著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豐富知識和精湛技藝,既是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活寶庫,又是非物質文化遺產活態(tài)傳承的代表性人物。各相關單位要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江蘇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條例》和《常州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采取切實有效措施,鼓勵和支持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開展傳承傳播活動,充分發(fā)揮其傳承傳播主體作用,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創(chuàng)造性轉化、創(chuàng)新性發(fā)展,為全市文旅高質量融合發(fā)展做出更大貢獻。
常州市文化廣電和旅游局 2024年7月17日 (此件公開發(fā)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