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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稱:關于組織開展2012年常州市青少年美術大賽的通知
索 引 號:014109779/2012-00041
法定主動公開分類: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文件編號:常文廣新〔2012〕73號 發(fā)布機構:市文廣新局、市教育局、市廣播電視臺
生成日期:2012-05-02 公開日期:2012-05-16 廢止日期:有效
內容概述:關于組織開展2012年常州市青少年美術大賽的通知。
關于組織開展2012年常州市青少年美術大賽的通知
常文廣新〔2012〕73號

各轄市(區(qū))文廣體(文廣新、教育文體、社會事業(yè))局、教育局:

  為了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屆六中全會精神,引導廣大青少年積極投身和諧文化建設,傳承中華民族優(yōu)秀文化,繼承劉海粟大師藝術精神,進一步激發(fā)我市青少年對繪畫藝術創(chuàng)作的熱情,提升青少年的審美情趣、鑒賞能力和創(chuàng)作水平,常州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常州市教育局、常州廣播電視臺決定聯(lián)合舉辦2012年常州市青少年美術大賽?,F(xiàn)將大賽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主辦單位

      常州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常州市教育局

      常州廣播電視臺

  二、承辦單位

      劉海粟美術館

      常州市美術家協(xié)會青少年分會

      常州市花鳥畫研究會青少年分會(籌)

  三、大賽組委會

      主  任:陳建共

      副主任:魚國平、李映哲、耿獻紅、戴德培

      成  員:盧海洲、李慶、吳鳴、楊堯中、孫瀟、孫晶晶、李嘯東、周平、張冬橋、張軍佳、上棋、徐慰剛、丁美娟、朱利群、崔慧嫻

      辦公室主任:朱利群、崔慧嫻

      展覽編輯:諸明月

  四、評委會由劉海粟美術館聘請專家組成。

  五、參賽對象

  所有常州市青少年兒童均可自愿報名投稿,最高年齡不超過22周歲。

  六、征稿時間:即日起至5月30日

  七、展出時間及地點:6月在劉海粟美術館展出

  八、征稿要求

  1.繪畫種類不限,題材不限。作品要貼近生活,內容積極向上,反映天真童趣的生活面貌。

  2.作品尺寸不小于42cm×29cm(A3)、最大不大于68cm×68cm,形式為平面繪畫,包括國畫、兒童畫、水彩畫、水粉畫、油畫等綜合畫種。

  3.每位作者限投一件,所有作品須附參賽表(見附件),可粘貼在作品背面下方。

  九、作品評審

  由評委會從來稿中評出入展作品300件,再從入展作品中分別評出等級獎。

  十、獲獎者待遇

  1.向獲獎者頒發(fā)獎品、證書,并每人獲贈作品集一冊。

  2.設特別獎5名,頒發(fā)價值1000元獎品;金獎15名,頒發(fā)價值500元獎品;銀獎30名,頒發(fā)價值300元獎品;銅獎100名,頒發(fā)價值100元獎品;優(yōu)秀獎150名,頒發(fā)價值50元獎品;最佳輔導老師5名,頒發(fā)價值500元獎品。

  3.國畫類獲獎者將獲得加入常州市美術家協(xié)會青少年分會、常州花鳥畫研究會青少年分會的資格;所有獲獎者將獲得成為劉海粟美術館藝苑培訓中心學員的資格。

  十一、相關要求

  1.請于5月30日前將稿件送至常州雙桂坊52號劉海粟美術館三樓大賽組委會辦公室,郵政編碼:213003,聯(lián)系電話:86632955、18961495991,聯(lián)系人:崔慧嫻、徐靈君。

  2.所有來稿均不退還,獲獎、入展作品歸大賽組委會所有。大賽組委會對所有參賽作品有展覽、研究、攝影、錄像、出版及宣傳權。

  3.凡投稿者被視為認同并遵守本通知各項規(guī)定。

 

  附件:2012年常州市青少年美術大賽參賽表

 

  常州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常州市教育局           

  常州廣播電視臺                    

  二○一二年五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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