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轄市(區(qū))文廣體(文廣新、教育文體、社會事業(yè))局,市文化行政綜合執(zhí)法支隊:
為進一步規(guī)范我市文化市場行政執(zhí)法工作,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根據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的規(guī)定及全市依法行政目標考核管理的要求,結合我市實際,決定開展行政執(zhí)法案卷評查活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查對象
各轄市(區(qū))文廣體(文廣新、教育文體、社會事業(yè))局及其文化行政綜合執(zhí)法機構。
二、評查范圍
2011年11月1日至2012年10月31日之間結案的行政許可、行政處罰案卷。
三、評查標準
行政許可案卷評查標準詳見附件1《行政許可案卷自查自評表》;
行政處罰案卷評查標準詳見附件2《行政處罰案卷自查自評表》。
四、評查方法
1.各單位對本年度行政執(zhí)法案卷進行自查自評。各單位將本單位的所有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事項各抽5份連號卷宗,兼顧案卷種類,按照標準逐項評分,每案一表,得出每份卷宗得分(滿分為100分)。
2.全市集中評查。
五、評查時間
十月份,由各單位對照標準進行自查自評,形成書面報告(內容包括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的實施情況及數據分析,取得的成效、存在的問題及改進意見),于10月31日前報至我局文化市場處。
十一月,我局組織集中評查。
六、總結通報
評查結束后,將根據評查情況,如實總結通報。
附件:
1.文化市場行政許可案卷自查自評表
2.文化行政綜合執(zhí)法行政處罰案卷規(guī)范性要求自查自評表
二○一二年四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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