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
你局報來的《關于提請審批“常州市公安局通信指揮車改造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請示》(常公發(fā)〔2019〕121號)及相關資料收悉。經(jīng)研究,批復如下:
一、為適應越來越繁重的移動應急通信保障工作,原則同意你局信息通信處實施常州市公安局通信指揮車改造項目。
二、主要建設內容
該項目主要建設內容包括:車載平臺分系統(tǒng)、電子信息分系統(tǒng)、支撐保障分系統(tǒng)等。
三、總投資及資金來源
該項目估算總投資90萬元,資金來源為科技強警專項,由市財政統(tǒng)籌安排解決。
四、請你局嚴格按照基本建設程序,抓緊做好各項前期工作。
五、該項目為依法必招項目,必須依法招標;項目系統(tǒng)集成、軟件、硬件設備等應嚴格按核定的招投標方案組織招標工作。本項目須待相關前期手續(xù)審批完成后方可實施。
(項目編碼:2019-320400-64-01-354914)
常州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9年10月15日
(此件公開發(fā)布)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