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文廣新(體)、社會事業(yè)局:
近日,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文化廳聯合下發(fā)了《關于評選全國文化系統(tǒng)先進集體、先進工作者和勞動模范的通知》(蘇人社發(fā)〔2014〕169號),決定評選表彰一批全國文化系統(tǒng)先進集體、先進個人和勞動模范。根據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將評選推薦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推薦范圍
(一)“全國文化系統(tǒng)先進集體”:地市級、區(qū)縣級文廣新局(含本級)及其內設機構、直屬機構、派出機構和所屬企事業(yè)單位及社團組織等?;蛘邽橥瓿蓪m椚蝿战M成的工作集體。
(二)“全國文化先進工作者、勞動模范”:全市文化系統(tǒng)的在職工作人員。
已獲得“全國文化工作先進集體”榮譽稱號的單位和已獲得過省部級以上“勞動模范”等榮譽稱號的個人,原則上不再參加此次推薦。
二、推薦名額
分配我市的推薦名額:“全國文化系統(tǒng)先進集體”和“全國文化先進工作者、勞動模范”各1名,各市、區(qū)可推薦“全國文化系統(tǒng)先進集體”候選單位1個或“全國文化先進工作者、勞動模范”候選人1名。
三、推薦條件
(一)全國文化系統(tǒng)先進集體評選條件
具備下列條件的,可推薦作為“全國文化系統(tǒng)先進集體”:
1.堅持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fā)展觀為指導,堅決貫徹執(zhí)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模范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與黨中央始終保持高度一致。
2.領導班子團結和諧、凝聚力強、作風民主、決策科學、勤政廉政,干部隊伍素質高,單位自身的思想、組織和作風建設等制度健全規(guī)范。
3.在藝術生產與創(chuàng)作、公共文化服務、文化遺產保護、文化教育和科研、文化市場管理、文化產業(yè)發(fā)展、對外文化交流、文化體制改革等某一方面工作取得突出成績,樹立了良好的社會形象。
4.準確把握文化建設面臨的新形勢、新任務,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不斷創(chuàng)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為開創(chuàng)文化工作新局面作出突出貢獻。
5.近5年來本單位未發(fā)生違法違紀等問題。
(二)全國文化系統(tǒng)先進工作者、勞動模范評選條件
具備下列條件的,可推薦作為“全國文化系統(tǒng)先進工作者”或“全國文化系統(tǒng)勞動模范”:
1.政治立場堅定,政治素養(yǎng)較高,堅持以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fā)展觀為指導,堅決貫徹執(zhí)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模范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
2.工作作風優(yōu)良、業(yè)務素質良好、工作業(yè)績突出,愛崗敬業(yè)、勤奮工作、清正廉潔、甘于奉獻,堅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在群眾中享有較高威信,模范帶頭作用突出。
3.堅持改革創(chuàng)新,勇于開拓進取,積極探索新形勢下文化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在工作中發(fā)揮骨干作用,為開創(chuàng)文化工作新局面作出突出貢獻。
4.熱愛文化工作,投身文化事業(yè),在藝術生產與創(chuàng)作、公共文化服務、文化遺產保護、文化教育和科研、文化市場管理、文化產業(yè)發(fā)展、對外文化交流、文化體制改革等某一方面工作取得突出成績。從事文化工作5年以上,無違法違紀問題。其中,擬推薦為“全國文化系統(tǒng)先進工作者”的,需5年來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并至少有1次“優(yōu)秀”等次。
四、推薦方法和要求
(一)堅持群眾路線,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嚴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級推薦、差額評選、民主擇優(yōu)的方式進行。嚴格執(zhí)行“兩審三公示”制度,即實行初審和復審兩次審核,分別在本單位、省級范圍內進行公示。
1.推薦對象由所在單位民主推薦,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決定,并在本單位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推薦對象的基本情況和主要事跡。
2.擬推薦對象應經所在單位、所在地縣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和文廣新局自下而上逐級審核推薦。在各地推薦基礎上,按照好中選優(yōu)的原則,市人社局、文廣新局按照推薦名額進行差額評選,提出推薦對象,報省評選表彰工作領導小組。省評選表彰工作領導小組對我市推薦材料進行初審,確定正式推薦對象后,反饋市評選推薦工作領導小組。市評選推薦工作領導小組對正式推薦對象予以公示,公示結束后上報正式推薦材料。
(二)堅持評選條件,確保質量。推薦評選工作要嚴格按照評選推薦條件進行,堅持以政治表現、工作實績和貢獻大小作為衡量標準,同時要將推薦對象在社會公德、職業(yè)道德、家庭美德等方面的一貫表現納入評選考察內容,確保推薦對象具有先進性、典型性和代表性。各地要嚴把政治關、條件關、事跡關,對推薦程序的規(guī)范性、推薦材料的真實性切實負起責任。
(三)堅持面向基層,面向一線。重點向長期堅持在條件艱苦、工作難度大的地方和崗位上努力工作的一線同志傾斜。在事業(yè)單位擔任領導職務且具有高級職稱,并在學術科研等方面做出特殊貢獻的專家和學術帶頭人,可按科研人員對待。
(四)嚴肅推薦紀律,加強監(jiān)督檢查。推薦對象須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征求紀檢、監(jiān)察、計劃生育等部門意見(附件4);推薦企事業(yè)負責人,須征求企業(yè)所在地紀檢監(jiān)察、工商、稅務、環(huán)境保護、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安全生產、計劃生育等部門意見(附件5);
(五)按時報送材料,確保工作進度。各市要嚴格履行規(guī)定程序,按時、保質、按名額報送推薦對象有關材料。推薦材料請于2014年6月15日前先將推薦名單報送市評選推薦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于6月17日報送正式材料,材料包括:推薦工作報告、推薦對象主要先進事跡(包括推薦對象基本情況、綜合表現、工作實績和突出事跡,字數2000字以內)、《全國文化系統(tǒng)先進集體推薦審批表》(附件2)、《全國文化系統(tǒng)先進工作者和勞動模范推薦審批表》(附件3)、《先進個人征求意見表》(附件4)、《企業(yè)負責人征求意見表》(附件5)、《推薦對象匯總表》(附件6)、《推薦對象公示表》(附件7)。推薦的先進集體需附反映本單位工作不同內容的6寸彩色照片4張;推薦的先進工作者和勞動模范需附2寸免冠彩色近照5張,并在推薦審批表上粘貼,同時附反映工作內容的5寸彩色照片1張。
上述材料紙質版均用A4紙上報,一式5份。所有上報材料(包括照片)同時報送電子版,并請注明單位、姓名。所有表格可到文化廳網站下載,網址為:
五、組織領導
為做好評選推薦工作,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市文化廳聯合成立江蘇省全國文化系統(tǒng)先進集體、先進工作者和勞動模范評選推薦工作領導小組(附件1),負責評選推薦的組織領導工作。領導小組下設以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文廣新局組織人事處,具體負責評選推薦的日常工作。
各相關部門要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密切配合,認真做好評選推薦工作。
六、聯系方式
聯 系 人:陳金武
聯系電話:85682362
電子郵箱:2665791671@qq.com
通訊地址:常州市行政中心1號樓B座0512房間
郵政編碼:213001
附件:1.常州市全國文化系統(tǒng)先進集體、先進工作者和勞動模范評選推薦工作領導小組及辦公室成員名單
2.全國文化系統(tǒng)先進集體推薦審批表
3.全國文化系統(tǒng)先進工作者和勞動模范推薦審批表
4.先進個人征求意見表
5.企業(yè)負責人征求意見表
6.推薦對象匯總表
7.全國文化系統(tǒng)先進工作者和勞動模范推薦對象公示表
8.全國文化系統(tǒng)先進集體推薦對象公示表
常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常州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2014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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