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轄市(區(qū))民政局、財政局,常州經開區(qū)社會保障局、財政局:
根據省民政廳、財政廳《轉發(fā)民政部財政部關于切實保障好困難群眾基本生活的通知》(蘇民助〔2022〕8號)文件精神及省民政廳關于做好高溫天氣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的相關要求,現對我市困難群眾發(fā)放一次性生活補貼及用電補貼,并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做好一次性生活補貼發(fā)放。對全市低保對象、特困人員按照每人100元標準發(fā)放一次性生活補貼,于8月底前發(fā)放到位。
二、做好一次性免費用電補貼。為全市低保對象家庭、分散供養(yǎng)特困人員一次性增加65度免費用電,直接存入個人用電賬號。
三、切實加強組織保障。各地要充分認識當前做好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極端重要性和緊迫性,切實提高站位,增強底線意識,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fā)展思想,聚焦困難群眾急難愁盼問題,切實兜住兜準兜好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底線。要加強資金保障,統(tǒng)籌用好中央財政困難群眾救助補助資金和省市各級財政安排資金,確保資金及時足額下達。其中:一次性生活補貼按低保承擔方式及比例列支,一次性增加免費用電補貼由市級財政統(tǒng)一承擔。請各轄市(區(qū))民政部門指導鎮(zhèn)(街道)進一步完善低保、特困系統(tǒng)在保數據,特別是住址、聯(lián)系方式及用電賬號等,確保惠民實事落實落細落到位。
常州市民政局 常州市財政局
2022年8月16日
(此件為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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