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轄市(區(qū))文廣體(文廣新、教育文體、社會事業(yè))局:
根據省文化廳《關于做好全國文化先進單位復查和評選工作的通知》精神,現將我市全國文化先進單位的復查和評選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全國文化先進單位的復查工作
1. 復查范圍:1991年以來文化部授予的我市全國文化先進單位,包括全國文化先進縣、全國文化先進地區(qū)(名單見附件)。
2. 復查內容:近3年以來在文化建設方面的發(fā)展措施、突出成績、主要經驗及存在不足,形成自查報告。
3. 時間要求:2014年3月10日前,各先進單位要將自查報告及對照《標準》的打分表(見附件2)報市文廣新局組織人事處審核。
二、做好2014年全國文化先進單位的評選準備
《標準》將作為文化部開展全國文化先進單位(文化先進縣、市、區(qū))評選的統(tǒng)一標準,其項目、標準、評選方法及分值均有明確的要求,評選范圍側重2009年以來在文化建設中作出突出成績的文化先進單位。請各地認真研究《標準》,把握評分細則和要求,切實做好新一輪評選的相關準備工作,具體評選時間及辦法另行通知。
三、積極做好相關組織準備工作
市文廣新局成立復查和評選領導小組。組長陳建共,副組長黃婭芬、徐進,成員:田海明、陶琴、吳建軍、孟文。具體工作由人事處、社文處負責,辦公室設在組織人事處。希望各地各單位加強領導,設立相應機構,指定專人負責,并將此項工作的聯(lián)系人名單于2014年1月27日前上報到文廣新局組織人事處(聯(lián)系人:陶琴,電話:85682362)
各地各單位要高度重視這項工作,主要領導要親自抓,認真研究并參照《標準》,抓好各項材料填報,嚴格復查把關,積極做好2014年全國文化先進單位的推薦準備。
特此通知。
附件:附件1—3
1. 全國文化先進縣
2. 全國文化先進單位(文化先進縣、市、區(qū))評選標準
3. 全國文化先進單位自查意見呈報表
中共常州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委員會
2014年1月24日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