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
你局報來的《關于提請審批“常州市公安局智能交通科技設施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請示》(常公發(fā)〔2019〕116號)及相關資料收悉。經(jīng)研究,批復如下:
一、為加大道路管理科技信息化建設,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和治安防控水平,原則同意你局交通警察支隊實施常州市公安局智能交通科技設施建設項目。
二、主要建設內容
主要建設內容包括:前端系統(tǒng)(高清電子警察、微波交通流量采集、高清道路監(jiān)控、高空監(jiān)控、不禮讓斑馬線抓拍、行人闖紅燈抓拍、雷達測速電子警察、交通信號控制(新建30、升級112主板)、大隊處罰點室內監(jiān)控、違停抓拍、飆車抓拍、4G單兵監(jiān)控)、中心配套硬件(圖片二次識別、交通違法信息審核模塊、接入層千兆光口交換機及模塊、接入層千兆電口交換機、萬兆匯聚交換機、內存升級、圖片并行存儲集群節(jié)點、視頻云存儲節(jié)點、8槽4卡GPU服務器)等。
三、總投資及資金來源
該項目估算總投資4646萬元,資金來源為智慧交通專項資金,由市財政統(tǒng)籌安排解決。
四、請你局嚴格按照基本建設程序,抓緊做好各項前期工作。
五、該項目為依法必招項目,必須依法招標;項目系統(tǒng)集成、軟件、硬件設備等應嚴格按核定的招投標方案組織招標工作。本項目須待相關前期手續(xù)審批完成后方可實施。
(項目編碼:2020-320411-92-01-302332)
常州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0年1月20日
(此件公開發(fā)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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