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
你局報來的《關于請批光華路(晉陵南路—麗華北路)大修提升工程項目建議書的函》(常住建〔2019〕33號)及相關資料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為改善道路通行條件,原則同意你局下屬常州市市政工程管理中心實施光華路(晉陵南路—麗華北路)大修提升工程。
二、主要建設內容
該工程西起晉陵南路,東至麗華北路,全長2534.48米,一般路段道路寬18米。主要建設內容包括:1、對道路進行整體大修;2、對龍陽橋老橋進行改造,重新設置臺帽、橋面板及橋面系。
同步改造雨水、污水、給水、通訊、燃氣、供電、照明以及各類管線和路燈、綠化、交通標志線等配套設施。
三、該工程匡算總投資10359萬元。
四、請嚴格按照基本建設程序,抓緊辦理各項前期手續(xù),在可行性研究階段,認真做好與相關部門的銜接工作,優(yōu)化工程建設方案,落實資金籌措,在此基礎上,認真編制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報我委審批。
五、本批復僅作為項目建設單位開展前期工作的依據,不得以此進行招投標工作,未經本委批復同意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初步設計,且未履行完各項法定手續(xù),項目不得開工建設。
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的規(guī)定,該項目為依法必招項目,本項目的勘察、設計、建筑、安裝、監(jiān)理以及重要設備、材料等采購活動應依法進行。可行性研究報告中應按國家計委9號令的規(guī)定增設招標專章。可研編制前,本項目的勘察、設計需先行招標的,應先報送設計招標方案。
(項目編碼:2019-320400-78-01-314179)
常州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9年3月27日
(此件公開發(fā)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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