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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稱:關于開展2012年度常州市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制考核工作的通知
索 引 號:014110243/2012-00109
法定主動公開分類: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文件編號:常安〔2012〕23號 發(fā)布機構:市安委會
生成日期:2012-12-05 公開日期:2012-12-13 廢止日期:有效
內容概述:
關于開展2012年度常州市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制考核工作的通知
常安〔2012〕23號

    

各轄市、區(qū)政府安委會,市各有關部門:
    按照市政府與各轄市、區(qū)人民政府和市各有關部門簽訂的《常州市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有關要求,根據(jù)省、市政府有關文件精神,經(jīng)研究,決定由市安委會副主任單位聯(lián)合組成考核組,對各轄市、區(qū)和市各有關部門2012年度安全生產目標落實情況(地區(qū)、部門)進行年終考核。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織領導。市安委會成立市安全生產目標考核領導組,考核組組長由市安委會副主任單位分管領導擔任,成員由市安委會成員單位派員組成。各轄市、區(qū)政府和市各有關部門明確1名分管領導組織好考核準備工作。
    二、考核對象。7個轄市、區(qū)人民政府和年初與市政府簽訂年度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的市公安局(消防支隊、交巡警支隊)、安監(jiān)局、建設局、農林局等28個負有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職責的部門。(考核名單見附件1)
    三、考核時間。年終考核在各轄市、區(qū)政府和市各有關部門自查總結的基礎上進行,自查總結時間截至12月15日,考核指標和統(tǒng)計數(shù)據(jù)按年底統(tǒng)計數(shù)為準。對各轄市、區(qū)政府考核時間為12月18-19日,對市各有關部門考核時間為12月20-21日。(具體安排見附件2)
    四、考核標準。依據(jù)《常州市安全生產年終考核評分細則(地區(qū))》、《常州市安全生產年終考核評分細則(部門)》進行考核。
    五、考核方式。轄市、區(qū)考核采取聽匯報、查文件資料和管理臺賬等形式。部門考核按集中聽取匯報、查閱相關資料的方式進行。
    對各轄市、區(qū)政府和市各有關部門年終考核當場不打分。市各有關部門年終考核得分即為年度目標考核分;各轄市、區(qū)將結合長效管理考核得分進行年度目標綜合打分。
    請各轄市、區(qū)安委辦和市各有關部門接此通知后,認真做好自查總結,并形成書面匯報材料。請各考核組單位于12月10日將參加考核人員名單報市安委會辦公室。電話(傳真):85683125,聯(lián)系人:王建東。 
    附件1:常州市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制考核對象
    附件2:常州市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制考核工作安排表

常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

2012年12月5日

 /upfiles/427134318323533/20121213/20121213092004_8805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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